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、準確、完整,沒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。
廣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于2015年11月6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。公司于2015 年10月30日以專人遞送、電子郵件、電話等形式通知了全體董事。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5名,實際出席董事5名,會議的召開及議案的審議符合有關法律、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。會議由公司董事長茅慶江先生主持,出席會議的董事
審議并通過下列決議:
一、5票贊成、0票棄權、0票反對,審議通過《關于調整限制性股票激勵
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》。
原124名激勵對象中,有11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認購公司擬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,共計3.15萬股。
經過上述調整后,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總數由80萬股調整為76.85萬股,其中: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總數由72萬股調整為68.85萬股,預留限制性股票數量不變,仍為8萬股。
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人數由124人調整為113人,調整后的激勵對象均為公司2015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公司《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(草案)》中確定的人員。
公司獨立董事對此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。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了此事項,并發表了審核意見。公司《關于調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公告》以及獨立董事、監事會的相關意見等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上的公告。
二、5票贊成、0票棄權、0票反對,審議通過《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》。
根據《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、《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-3號》、公司《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(草案)》的有關規定以及公司2015年10月16日召開的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,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,同意確定2015年11月6日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,授予113名激勵對象68.85萬股限制性股票。公司獨立董事對此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。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了此事項,并發表了審核意見。公司《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》以及獨立董事、監事會的相關意見等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上的公告。
特此公告。
廣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會
2015年11月6日